各区财政局、市财政监督局、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: 根据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沪财发〔2018〕8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和财政部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》(财会〔2022〕35号)规定,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继续教育范围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...
2023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特别提示:请各位会计人员务必按照地区选择继续教育机构1、地区:浦东新区、青浦区、崇明区学习机构: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官网网址:shczj.esnai.net电话:40090059552、地区:普陀区、虹口区、奉贤区、市级预算单位上海铁路、市财政监督局所辖企业学习机构:东奥会计在线官网网址:shanghai.dongao.com电话:4...
2023年度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自3月1日开始,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学习2023年度继续教育,并敬请注意以下事项:1.尚未完成“会计人员信息登记”的,请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(https://www.czj.sh.gov.cn/ACM/userLoginjsp)完成信息登记后(约一周时间),再报名参加学习。2.报名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的,原则上应在2023年完成学习,因故...
2017 年 11 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《会计法》,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。为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,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将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”改为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”,并调整了继续教育的范围、管理体制和内容等。 按照《规定》要求,2018年12月,市财政局牵头制发《...
各区财政局、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、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: 经评估,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财发〔2018〕8号)需继续执行,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。 特此通知。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